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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甘孜州新时代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
一、推进人才提质增量行动
(一)设立医疗卫生事业基金。按照州定额注资不低于1000万元/年和多元筹集500万元/年的标准建立甘孜州医疗卫生事业基金,县(市)按照不低于150万元/年(海管委不低于 50万元/年)的标准建立医疗卫生事业基金,用于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激励、设备更新等。
(二)提升整体素质。出台本土医师培养计划,强化“骨干医生”培养,分级分类按岗位需求培养培训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强化考核管理,提升履职能力。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项目,强化履约管理,壮大基层全科医师队伍。落实“考、降、转、退”激励约束机制,对新招聘和在编在岗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生按有关规定采取解除聘用关系、调减绩效、调整工作单位等措施,压实个人主体责任,提高执业医师持证率。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大学生村医在服务期满后可按规定通过考核招聘进入县(市)、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积极争取实施民族地区医科大学本科(含预科)医学生定向培养项目,动员本州户籍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医学院校(医学类专业),毕业后回州工作不少于5年(不含3年住培期),签订培养协议后财政补助其本科学历教育阶段学费、住宿费,享受一定生活补助,并给予奖励金。出台《定向培养医学生履约管理办法》《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管理办法》,加大对违约人员惩处力度。
(三)强化正向激励。优化编制资源管理,分别核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优先保障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的进人用编需求。实行“州招县用”“县招乡用”,鼓励县(市)在事业编制总量内探索建立医疗卫生人才编制“周转池”,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可按规定统筹使用各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积极保障疾控机构人员编制,提高疾控机构公共卫生医师占比。加大执业医师引进力度,对新引进的执业医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与用人单位签订 5 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和聘用合同(协议)的,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所需经费从州级人才专项资金中解决。落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政策。州级对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引进高层次人才按5万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鼓励各县(市)采取多种措施招引本土医学生回乡工作,紧缺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落实安家补助、住房保障等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县(市)为执业医师提供周转房。
(四)提高待遇水平。对机构驻地海拔在 1500米以上的执业医师给予奖励金1.2万元/年,海拔每增加500米,奖励金增加0.6万元/年。对机构驻地海拔在3500米以上的执业医师,海拔每增加200米,奖励金增加 1.2 万元/年,所需资金在本级医疗卫生事业基金中解决。建立定期表扬优秀医务人员制度,每年公开表扬100名优秀医务人员,并按1万元/人标准给予奖励,所需资金在州级医疗卫生事业基金中解决。鼓励终身从医,对在一线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工作年限满30年退休的,州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县(市)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其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在五、六类地区连续工作15年以上的,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一次性奖励金提高1万元,资金由本级保障。鼓励到高海拔地区工作,将高海拔地区工作年限兑现为积分,作为提高退休一次性奖励金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对在五、六类地区工作或对口支援一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在高级职称评审时实行加分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鼓励扎根基层,对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专业的临床医生,取得中级职称后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按规定通过考核取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落实卫生人员防疫津贴和“县招乡用”人员乡镇补贴。
二、实施设备更新购置行动
州级每年安排资金1500万元用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甘孜医院(州人民医院)设施设备更新,各县(市)每年安排资金购买医疗设备,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环境提升、医疗设备更新换代和配置。整合各部门资源,加大项目、资金和社会捐赠争取力度,加快推进设备更新和升级。支持医疗装备数字化升级,积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的医疗装备普遍使用,提升医疗装备质控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
三、实施数字医疗健康行动
建好甘孜州互联网医院,实现统一网上挂号、查询报告、在线咨询、在线支付、个人健康档案等功能。州级每年安排资金160万元,各县(市)每年安排资金30万元,依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甘孜医院(州人民医院)阅片中心,建成全州互联互通的诊疗中心,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一体化服务。加快数字医保全流程应用,提升群众就近就便医疗服务效率和水平。支持建成以“五个一”为重点、覆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健康专网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数字医共体平台。深入推进疾控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快构建传染病智能多点监测预警体系。
四、实施医联体构建行动
(一)做优“1+2”龙头。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甘孜医院(州人民医院)实现“国考”等级达到 B+及以上。加快康南理塘县、康北甘孜县州域医疗副中心建设,到2027年甘孜县人民医院达到“三乙”水平、理塘县人民医院达到国家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二)建强县级枢纽。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方式,由县(市)综合医院为牵头单位,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系统,重塑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实现一县至少一个医共体。设立医共体“十大管理中心”,做到编制、岗位、人员、经费、管理、财务、药物、信息“八统一”。以执业医师巡回诊疗、县域次中心常驻等方式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节约医疗成本,结余的经费,原则上不予收回,用于医疗能力提升、人才队伍建设和设施设备更新等。用好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资源,建设重点科室,加强医疗人才培养,提升医院管理水平。
(三)创新建设紧密型医联体。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甘孜医院(州人民医院)与18个县(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人才、技术、服务等方面交流合作,带动提升康北甘孜县、康南理塘县2个州域医疗副中心医疗服务能力,辐射连接各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建立形成符合甘孜特点的州带县(市)连乡镇“1+2+N”紧密型医联体。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五、实施全民健康惠民行动
(一)加强健康关爱。鼓励各县(市)落实经费,开展全人群健康体检,加强居民健康管理。体检机构原则上选择州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支持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实施免费产前筛查服务,对产前检查费用实行医保定额补助,农村孕产妇生育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剩余自付部分鼓励各县(市)财政兜底或视财力情况适当补贴,实现农村孕产妇州域内住院分娩零支付。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在公立幼儿园增设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班。实施7类人群先诊疗后付费政策。鼓励支持县(市)对9—14岁农村女孩接种 HPV 疫苗实行补助。健全基本医疗保险长效机制和连续参保人员激励政策,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100%参保。
(二)改善就医体验。推行落实分时段就诊、普通门诊“一次挂号管三天”机制,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扎实推进医疗服务态度改善,完善医德医风和行业作风评价体系,优化就医流程,提升就医便捷性和体验感。在州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全覆盖设立医保服务站。
(三)提升公共卫生能力。出台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在不突破现有科级事业机构个数的前提下,各县(市)可结合实际按规定程序调整疾控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规格。支持州、县(市)疾控机构分别达到“三甲”和“二甲”标准。切实履行县(市)人民政府传染病防治主体责任,每年安排重大传染病防治经费,强化重大传染病监测管理。一体推进肺结核综合防治集中攻坚、包虫病综合防治、艾滋病综合防治、鼠疫防控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
(四)强化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中藏医药标准化建设。加强中藏医传统疗法传承创新,大力推广适宜技术。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支持中藏医传统医疗服务项目,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大中藏医药科技研发,采取院州合作等方式,加大藏医药经方、验方和保健品开发支持力度。
六、落实工作保障机制
(一)健全支持机制。落实“两个允许”政策,科学核定、动态调整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绩效工资水平。统筹考虑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支分配关系,合理核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
(二)强化考评考核。将“加强甘孜州新时代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绩效考核“政令畅通”内容。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末位以及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免疫规划接种率未达标的,对县(市)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艾滋病、梅毒、乙肝孕产妇未实施母婴阻断措施以及卫生健康发展重要指标不达标的,对政府分管领导和卫生健康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用好卫生健康工作业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参考。受到约谈的,将整改落实情况和履职表现情况作为干部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考量。
(三)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实事,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落实地方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六项投入”责任,卫生健康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将县域内就诊率、执业医师持证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治作为核心指标,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基本实现“头痛脑热在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市)解决、大病不出州”的目标。